金泽小学2018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办金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办好家门口的好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认真做好2018年学校一年级的招生入学工作。
二、 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坚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4、学校根据当年招生的计划数和实际招生数,在学额有空余的情况下,安排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8〕9号)规定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入学。
5、根据市教委的相关规定以及我校的实际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的班额控制在30人左右。
三、招生办法
1、2018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2、根据上海市2018年招生入学实施意见,我校3月21日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向社区学生及其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推进“家门口的好学校”建设。
3、我校地段内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报名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等。2018年5月19日-5月20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统一报名验证日期。
4、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18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前);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后),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后),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由父母带领适龄儿童,携带上述有效证件、《入学信息登记表》、户口簿、《房地产权证》、预防接种证等证件,来校进行验证。
四、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尤永明
组员:张春林、钱祎等
五、具体工作
1、 组织好全市一年级新生报名验证工作。
时间:5月19日、20日 上午8:00——16:30
地点:金泽小学教导处
接待人员:钱祎
2、 八月中旬发放一年级入学录取通知书。
3、 8月30日9点一年级新生办理报名手续。
金泽小学
2018年2月